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贴签、摆药、核对工作管理制度
发表时间:2023-04-17     阅读次数:     字体:【

1、按药品汇总单准备好药品,由药师进行核对。未经审核而打印的输液标签,不得摆药贴签。

2、实行双人摆药贴签核对制度,共同对摆药贴签负责。摆药贴签核对时,操作人员应仔细阅读、核查输液标签是否准确、完整,如有错误或不全,应告知审核药师校对纠正。

3、摆药贴签核对时,操作人员应核查药品名称、规格、剂量等是否与标签内容一致,同时应检查药品质量、包装有无破损及在药品有效期内等,并签名或者盖章。

4、贴签:检查标签完整性,将输液标签整齐地贴在输液袋(瓶)上,不得将原有标签覆盖,并按药品将输液分类,准备好对应数量药品,不同批次用不同标识标明,以防止混淆。

5、药师对贴签输液和对应药品进行核对,并按普通药品、抗生素、危害药品分类。核对内容包括:溶媒,药品名称,规格,数量、批次。核对无误后,由批次负责人将药物及输液放入对应配置间。

6、空包及不冲配药品:空包及不冲配药品标签当天下午进行配置核对和打包核对扫描。按药品进行贴签。药师对药品贴签进行核对,包括:药品名称、规格等,然后分病区,清点数量,打印病区汇总单,核对无误,与病区护士做好签收交接。

7、摆药贴签核对结束后,应立即清场、清洁。及时填写摆药记录,核对记录,及差错记录等。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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